中国“两会”:人大通过慈善法草案

通过的草案规定:个人不能发起公开募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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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加注文字,通过的草案规定:个人不能发起公开募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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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国《慈善法》草案,但部分规定受业内质疑。

周三(3月16号)中国人大表决中,赞成2636票,反对131票,弃权83票。

其中规定:个人不能发起公开募捐;社会团体转慈善组织条件收窄。

而此前个人是否能够发起公开募捐引发社会讨论。

有网友搬出中国《宪法》的第45条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国国际公益学院院长,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所所长王振耀教授<link type="page"><caption> 稍早前对BBC中文网记者说</caption><url href="http://www.bbc.com/zhongwen/simp/china/2016/03/160315_ana_china_charity_law" platform="highweb"/></link>,新的《慈善法》旨在将中国的慈善捐款纳入法律的框架,把个人和组织的慈善行为纳入法律的监督、规范和保护之下,并试图与西方社会成熟的慈善管理操作接轨。

王振耀说,对于一个现代社会,没有一部《慈善法》就很难正常运转。

10%的“管理费用”

中国未来首部《慈善法》的出台,从建议到草案通过经历了10年之久。其中因为争议和业内质疑,几经推迟。

就在草案通过前一天,一封来自12位学者和22家基金会的集体建议函在中国互联网流传。中国媒体也加以报道此事。

3月13号通过的《慈善法》修改稿规定,慈善组织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的年度管理费用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这一规定,在业内引起了轩然大波。中国慈善业业内的建议函指出“管理费用”含义模糊,支出比例“一刀切”无法适应慈善事业现状,甚至会对公益行业发展造成严重打击。

因为“管理费用”可能涵盖“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和“其他费用”等四项成本。

建议函称,该规定可能导致公益基金会被迫关闭或导致机构被迫违规操作。以及很可能导致公益从业人员因工资过低而导致人员流失。

但截至记者发稿前,已获通过的《慈善法》全文尚未公布。目前尚未明晰,最终的“管理费用”是否仍旧为10%。

郭美美阴影

中国的慈善组织暂时抹不去的阴影莫过于“郭美美事件”。

郭美美之前在其新浪微博帐户晒出白色的玛莎拉蒂跑车和橘黄色的兰博基尼跑车和其它奢侈品包。并自称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

自此,中国红十字会被卷入巨大的舆论漩涡,紧接着遭受了信誉受损和信任危机。

数据显示红十字会在2011年7月得到的公共捐款减少了5.2亿元人民币,比6月“郭美美事件”冲击前下降了51%。2012年红十字会得到的公共捐款减少了74亿元,比前一年下降了73.6%。

即使2011年一份官方的调查声明指出郭美美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及商红会没有任何关系。

但2年之后的2013年4月,中国四川雅安发生大地震。红十字会在赈灾募捐中再次遭遇了公众质疑和谴责,再次经历了信任危机。

十年磨一剑的《慈善法》草案将怎样规范中国慈善机构的运作,还有待观察。

(撰文:梓鹏 责编:叶靖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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