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慈善法》立法进入新阶段

汶川地震灾民
图像加注文字,中国民众在汶川地震募款救济灾民时曾经踊跃地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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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政部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表示,简称为《慈善法》的《慈善事业促进法》已经送到国务院,

法律起草工作进入新阶段。

他表示,现在的中国人不是不愿做慈善,而是不会做慈善。

王振耀说,汶川大地震激发了中国全国人民的意识,草根组织在慈善事业中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

曾经参与讨论《慈善法》立法工作的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非政府组织专家王名教授说,他希望这个法律能够为民间慈善组织的认定订出明确的标准。

音频:清大公共管理学院王名教授谈中国起草《慈善事业促进法》

王教授表示,民间慈善组织时常面临的问题就是资格没有保障,他希望法律出台之后对资格的认定能够依法做出。

资格认定

在汶川大地震发生了之后,中国各地的民间捐款纷涌而至,但是却苦于无处可收。

而从汶川大地震时的状况来看,似乎民众对具有官方背景的红十字会和慈善总会并非相当信任。

此外当时网民还质疑为何中国的富人“不肯”捐款,但是当富人捐款之后,却又质疑富人捐款的用心。

这些状况显示,对此没有专项法律规定的中国的确也有必要出台《慈善法》,保障捐款人权益同时妥善的管理慈善组织。

王名教授分析说,虽然现阶段慈善组织的资格是由税务部门来认定,未来《慈善法》出台之后,将对资格认定更加有保障。

而且《慈善法》很可能会包括善款的追踪以及使用的公开等规定。这对民间组织而言,都是走上正规化的必经之路。

发挥效果

中国官方也希望《慈善法》的立法能够鼓励成立专业化的民间慈善组织,消除临时结伴搭伙而成的慈善团体。

这些临时的慈善团体缺乏专业的援助能力和长远的规划,虽有慈善动力却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

从包括香港、台湾等许多地方的经验来看,当社会逐渐富裕之后,帮助人的心理也随之提高,妥善地管理民间慈善组织,将有助于发展长期的民间援助机制,有助于公民社会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