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死亡:世界各地法律有何不同

2024年11月27日,英國倫敦西敏寺地鐵站,行人走過宣傳《協助死亡法案》的海報。

圖像來源,EPA

    • Author, 弗格斯·沃爾什(Fergus Walsh)
    • Role, BBC醫學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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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有4億人現時居住於已將協助死亡(assisted dying)合法化的國家。

自2015年英國國會議員表決此類法案至今,加拿大、澳洲、新西蘭、西班牙及奧地利均已引入協助死亡法律,其中部分地區容許非末期病患者接受協助死亡。

就在上月,法國通過了一項「死亡援助」(aid in dying)法案,適用於患有無法治癒疾病,並承受難以忍受痛苦的成年人。

雖然大多數司法管轄區均禁止醫療協助死亡,但世界各地有關協助死亡的法律不盡相同。

美國

在美國50個州當中,有30個州以及首都華盛頓(Washington DC)的協助死亡(部分批評者稱之為協助自殺)屬於合法。

俄勒岡州(Oregon)是全球最早為部分病人提供協助死亡服務的地區之一,早於1997年便已實施,因此累積了近30年經驗。它亦成為美國其他協助死亡法律制定時參考的範本。

在俄勒岡州,協助死亡適用於被預期將於六個月內死亡、具備精神行為能力的成年末期病患者,並須獲兩名醫生批准。自1997年以來,共有5,520人獲處方致命劑量藥物,其中3,691人死亡。

根據一份2025年的報告,尋求協助死亡的病人當中,61%患有癌症,14%患有諸如運動神經元病等神經系統疾病,11%患有心臟病。在去年服用致命劑量藥物的400名病人中,絕大多數(89%)表示失去自主能力是主要憂慮,其他原因包括:

  • 失去尊嚴(65%)
  • 失去對身體機能的控制(47%)
  • 擔心成為家人和朋友的負擔(43%)
  • 疼痛控制不足(28%)
  • 治療帶來的財務負擔(4%)

在俄勒岡州,以及美國其他容許協助死亡的州份,致命藥物必須由病人自行服用;英格蘭及威爾斯提出的方案亦是如此。約三分之一獲處方致命劑量藥物的人最終並未使用。

俄勒岡州對英格蘭及威爾斯的協助死亡支持者而言十分重要,因為他們指出,自法例實施以來,相關服務一直僅限於成年末期病患者。然而,反對者則表示部分規定已被放寬。居住要求已被取消,意味州外人士亦可申請。多年來,協助死亡個案數目亦大幅增加。

加拿大

加拿大常被協助死亡反對者引用為所謂「滑坡效應」的例子,即自制度推出以來,協助死亡的適用範圍不斷擴大,並向更多人開放。醫療協助死亡(medical assistance in dying, MAID)於2016年推出,最初僅適用於末期病患者。

法例於2021年修訂,並擴展至因不可逆轉疾病或殘疾而承受「難以忍受痛苦」的人士。

原本計劃進一步擴展至精神疾病患者,但目前已暫緩。

批評者表示,法例範圍擴得愈廣,殘疾人士和弱勢群體面對的風險便愈大。選擇使用醫療協助死亡的人數亦大幅增加。

加拿大現時約每20宗死亡個案中便有一宗屬醫療協助死亡,相比之下,俄勒岡州約為每100宗死亡個案中有1宗。

「尊嚴死亡」(Dignity in Dying)組織的一名倡議人士在英國國會所在地西敏宮外舉行的示威活動中手持標語牌(16/10/2024)

圖像來源,Getty Images

圖像加註文字,英國協助死亡或類似法案自2015年以來已多次闖關國會。

歐洲國家與地區

歐洲目前有七個國家設有某種形式的合法協助死亡制度:瑞士、荷蘭、比利時、盧森堡、西班牙、奧地利,以及最近加入的法國。在所有這些國家當中,與英格蘭及威爾斯提出的方案不同,協助死亡並不限於末期病患者。

瑞士是全球首個設立「死亡權利」的國家,於1942年將協助自殺合法化。它也是少數容許外國人透過蘇黎世的 Dignitas 等機構獲得協助死亡服務的國家之一。過去20年間,超過600名英國人在 Dignitas 死亡,其中43人於去年死亡。致命藥物必須由當事人自行服用。

荷蘭及比利時均於20多年前將協助死亡合法化,適用於因無法治癒疾病——包括精神健康問題——而承受難以忍受痛苦的病人。其後適用範圍擴展至兒童,成為歐洲唯二容許此做法的國家。兩國均容許安樂死(euthanasia),即由醫生協助執行死亡程序。

最近,西班牙及奧地利已將協助死亡合法化,適用於末期疾病以及無法忍受的痛苦。在奧地利,藥物必須由病人自行服用;在西班牙,則可由醫療專業人員施用。

在英格蘭、威爾斯及蘇格蘭,議會至今仍未通過協助死亡相關提案。

不過,英倫群島其中一個地區已將協助死亡合法化。

去年7月,英屬澤西島(Jersey)一項法案獲英王御准(Royal Assent)生效。與英國國會及蘇格蘭議會不同,該立法由澤西島政府提出,當局表示需時約18個月建立相關服務。首宗協助死亡個案最快可能於明年年底出現。當地將設一年居住要求,以防止所謂的「死亡旅遊」。

這項措施中,最令澤西島法例有別於英倫群島其他地區之處,涉及符合資格人士結束生命的方式。

個人將可選擇由醫生透過靜脈注射施用致命劑量藥物,這與西班牙、加拿大、新西蘭及澳洲大部分地區的做法相同。

實際上,這屬自願安樂死。在容許此選擇的司法管轄區,這已成為最常採用的協助死亡方式。

英國國會、蘇格蘭議會及英屬曼島議會(Tynwald, Isle of Man)提出的法例均規定,死亡必須透過自行服用藥物達成,通常是當事人吞服致命劑量藥物。

曼島協助死亡法案於去年3月獲曼島議會通過。由於曼島與澤西島同屬英國皇家屬地,因此必須獲御准後方可成為法律。

該法案於今年較早時被英國司法部拒絕批准,但曼島議會其後通過修訂法案,並再次提交英國政府審議。

如獲御准,曼島預計相關服務可於明年投入運作。當地設有五年居住要求。

澳洲及新西蘭

過去數年間,自願協助死亡已在澳洲大部分地區合法化。上月,北領地立法會(Legislative Assembly of the Northern Territory)成為澳洲最後一個通過《自願協助死亡法》的地區。

在新西蘭,病人必須為末期病患者,並預期將於六個月內死亡。在澳洲大部分地區,患有神經退行性疾病的人士則可延長至12個月。

在兩國,病人可自行服用致命藥物。但藥物亦可由醫生或護士施用,通常透過靜脈注射方式進行。

補充報導:安東尼·魯本(Anthony Reuben)、格里·格奧爾基耶娃(Gerry Georgie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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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下議院再次否決協助死亡合法化議案

BBC政治記者理查德·惠勒(Richard Wheeler)

英國國會下議院辯論《末期病成人(生命終結)草案》(11/9/2026)

圖像來源,Parliament TV/PA Media

英國國會議員投票否決讓協助死亡在英格蘭及威爾斯合法化的提案,令最新一次修改相關法律的努力告終。

在一場支持及反對雙方均發表感性演說的辯論後,下議院上星期五(9月11日)以286票對270票、16票多數否決有關法案。

《末期病成人(生命終結)草案》(Terminally Ill Adults (End of Life) Bill)原擬允許預計壽命少於六個月的成年人,在若干保障措施下,申請協助結束自己的生命。

上一屆國會中,類似法案曾獲下議院議員支持其後在上議院停滯不前。國會議員星期五作出的決定,排除了短期內修改安樂死協助法律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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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以英文撰寫,我們使用了人工智能協助翻譯,並由BBC記者在發佈前進行審核。了解更多關於我們如何使用人工智能的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