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紅花綻放》馮哲芸專訪:看見「我是書店店員」被捕照落淚

「如果我的書被視為煽動性材料,那麼我想,身為作者的我也會被視為煽動者,」美國華裔記者馮哲芸(Emily Feng)說。
她所著的《唯紅花綻放:習近平時代的認同與歸屬》,據報是香港警方國家安全處搜查兩間獨立書店時檢走的書籍之一。
香港警方沒公布涉案書目,也沒證實馮的著作與案件有關。不過,馮哲芸參與BBC國際部電台節目《週末》(Weekend)時說,事件令她認為,現在前往香港可能有風險。
「我大約四年來一直無法返回中國大陸採訪,現在我覺得,就連前往香港也可能有一點危險。」
BBC就馮哲芸有否違反相關法律、是否被禁止入境香港向警方查詢,正等候回覆。
7月15日,香港警方搜查獨立書店「留下書舍」及「田園書屋」,以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出於煽動意圖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拘捕五人,他們於兩日後獲准保釋候查。
警方在行動中檢走一批書籍及物品。包括香港《明報》等多家傳媒報道的《唯紅花綻放》,是懷疑涉案書籍之一。
警方其後發聲明表示,涉案刊物內容包括煽動他人憎恨香港特區政府、司法機構及執法部門。
搜查行動翌日,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被問到,當局會否公布禁書名單,讓書商知道哪些書籍不可出售。
鄧炳強說,當局針對的是書籍內容,而不是書名,法例已經清楚界定何謂煽動意圖,「犯法便是僭越紅線。一旦犯法,有證據便拘捕;夠證據便起訴。」
他又說:「作為賣書商是有責任確保所售賣的書籍不會危害國家安全,正如售賣食物的人,亦要確保所賣的食物不會令人進食後肚痛、不是毒藥、不會違法。」
對於警方是否針對某類書店,鄧炳強否認。他說,任何店舖或個人如展示或出售具有煽動意圖的物品,當局都會採取行動。
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任何人「出於煽動意圖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判監七年;如與「外部勢力」勾結犯案,最高刑期為十年。

圖像來源,AFP via Getty Images
馮哲芸是美國全國公共廣播電台(NPR)的國際記者。其著作《唯紅花綻放》今年4月出版,記錄了20名抗爭者的故事,包括維權律師、武漢新冠封城日記作家等。出版社為台灣衛城出版。
馮哲芸在《週末》節目中形容,這是一本「頗為溫和」的書。
她說,該書「描寫生活在中國大陸的普通人、他們在身份認同方面的掙扎,以及控制身份認同為甚麼對中國共產黨變得非常重要」。
「在我看來,這可能只是一次溫和、不偏不倚的新聞調查,探討中國普通人如何生活,以及如何在政府管治下掙扎,」她說。「不過,這在中國是一個敏感議題。」
馮哲芸說,她在中國採訪相關題材時,經常受到監視和阻撓,因此從不預期該書可以在中國大陸出版;隨着香港的國家安全法律實施,她也沒有料到這本書會在香港出售。
她稱,幾個星期前,她收到短訊,稱自己的書可能在搜查行動中被檢走。
「我很震驚,」她說。「它被當局檢走令我震驚;而香港竟然有人出售和入口這本書,也同樣令我意外。」
馮哲芸表示,她至今仍不知道是甚麼觸發搜查行動。她曾與報道拘捕事件的香港記者聯絡,嘗試了解他們從書商那裏取得的消息,但「掌握的情況仍然很不清楚」。
「我依然不知道,究竟是甚麼觸發當局突擊搜查並拘捕這些書商。」
香港出版灰色地帶「已經改變」
香港曾經是中文政治書籍的重要出版及銷售中心。中國大陸沒有發行的書刊,過去可以在香港書店公開出售,也吸引大陸旅客到香港購買。
馮哲芸形容,香港以往處於中國大陸出版審批制度以外的一個「灰色地帶」。在中國大陸出版的書籍須取得國際標準書號(ISBN)及相關批准,但香港書商過去有較大空間,自行判斷哪些書籍值得出售。
她說,《唯紅花綻放》由台灣出版社翻譯成中文時,出版方根本沒有申請在中國大陸出版所需的ISBN,「因為我們很清楚不可能獲批」。
「但香港處於一個灰色地帶。嚴格來說,香港也要遵守這套ISBN制度,然而,當時實際上沒有人認真查核,書商基本上可以自行決定。」
「很明顯,情況已經改變。」
2019年,香港爆發大規模示威,一年後,北京在香港實施《香港國安法》。香港立法會其後在2024年通過本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
今年6月30日是國安法實施六週年,香港政府表示,兩套國家安全法條訂明,香港特區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同時,依法保障《基本法》和適用於香港的國際公約所訂明的言論、新聞和出版等權利與自由。
然而,有書店負責人表示,當局沒公布哪些書籍違法,令出版商和書商難以判斷界線。
香港警方在2026年已先後採取多次涉及獨立書店的拘捕行動,令外界更加關注香港出版空間的變化。
馮哲芸在訪問中提到,2015年五名與銅鑼灣書店有關的人士先後失蹤,其後證實被中國大陸當局扣查。
銅鑼灣書店及母公司巨流傳媒的出版物通常涉及中國領導人的個人生活。當局指控其「非法經營」書店、販賣有關大陸政治的「禁書」。
她認為,當年的事件與如今的書店搜查有「令人不安的相似之處」。
「他們被帶到中國大陸拘禁,原因是出售北京的共產黨所不喜歡的書籍,當中既有政治和歷史書籍,也有——坦白說——八卦小說。」
她說,兩次事件的分別在於,香港警方現在可以引用刑罰較重的國家安全法相關法條。
「香港警方現在有《國安法》作為依據。坦白說,人們即使只面對嚴重程度低得多的指控,一旦被捕,也可能被判處長得多的刑期。」
馮哲芸在節目中又提到,警方在今次搜查行動中帶走一名書店女職員的照片,令她落淚。
該名女職員當時身穿寫有「我是書店店員」的黑色上衣,雙手戴着手銬。照片其後在社交媒體上廣為流傳。「我是書店店員」成為聲援香港獨立書店和言論自由的標語。

圖像來源,AFP via Getty Images
馮哲芸說,看到該照片令她落淚,「它是一張非同尋常的照片。」
「那名女子不但穿着一件寫有『我是書店店員』的上衣,她即使雙手戴着手銬,仍然昂首挺胸。她看起來無比自豪、莊嚴。」
她說,事件發生後,自己曾經連續五、六天感到內疚,儘管理性上明白自己未必需要為拘捕行動負責,「我知道這並不合乎邏輯。」
馮哲芸指出,搜查前數天,香港一份立場親北京報章曾刊文批評兩間書店;搜查又在香港書展開幕當周發生,而兩間書店未獲准參展。她認為,這些都是當局本來已打算令兩店停業的跡象。
對馮哲芸而言,事件不只是一本書能否在香港出售的問題。
「我不但感到意外,也一直為整件事哀傷,」她說。
文首的圖片中,馮哲芸的照片由其本人提供,來源是An Rong X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