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湄公河中國船員遇害案星期三(12月26日)在雲南省高級法院二審宣判,法院裁定全部被告人敗訴。
案中四名主犯糯康、桑康、伊萊和扎西卡在一審中被判處死刑,糯康等被告人以量刑過重為由提出上訴,但被法院駁回。
另兩名被告人扎波和扎拖波維持判處死緩和有期徒刑八年。
2011年10月5日,兩艘中國商貿船隻在湄公河「金三角」地區水域遭到劫持,13名中國籍船員被槍殺。中國法院認定糯康指使手下行兇。
2011年湄公河中國船員遇害案星期三(12月26日)在雲南省高級法院二審宣判,法院裁定全部被告人敗訴。
案中四名主犯糯康、桑康、伊萊和扎西卡在一審中被判處死刑,糯康等被告人以量刑過重為由提出上訴,但被法院駁回。
另兩名被告人扎波和扎拖波維持判處死緩和有期徒刑八年。
2011年10月5日,兩艘中國商貿船隻在湄公河「金三角」地區水域遭到劫持,13名中國籍船員被槍殺。中國法院認定糯康指使手下行兇。